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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栋 (原载世界日报)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之前,香港由英国人侵占,行使英国人订立的法律,一切被判刑的人都留下永远的犯罪记录,俗称“案底”。无论是刑事的,政治的,还是反侵略的都一样。
回归祖国后,基本上仍然行使英国的法律,多数的法官、检察及律政司一样延用占略者的布置,英国人的“马照跑”,香港市民痛苦承受。
港英判罪的案底有什么效应?在港英时代,案底影响当事人的一生,求职可能受影响,一些机密性职业不雇用有案底的人,一些国家不接受有案底的人签证,政府部门不容纳曾有“犯罪”的人,有案底的人甚至祸延子女。
许多国家及地区不发入境签证给有案底的香港人,有些外国院校也不允许这些人的子女入学。
照说,回归后特区,政府应撤销触犯反殖民地政府罪的案底,但缺乏政治认识的董建华没有采取行动,遣臣曾荫杈更不理,给反对派骂的团团转的梁振英更没功夫过问。
头脑可能清醒,却不懂历史的中央驻港官员更乐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回归前三十年保留案底,当年被迫害的“左仔”有罪有案底,回归二十年不变。
中央是不知?还是故意冷待当年的爱国人士?
反英抗暴已五十年,如果当年不是中共中央的主意,与中央无关,那抵抗外敌入侵,保家卫国也不是犯罪呀,中国政府不应和侵略者同一立场,中央应命令地方政府以英雄看待敢于反侵略的同胞,而不是像侵略者一样视之为罪犯。
五十年了,蒙羞半世纪的爱国者何时能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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