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是事前就同房东说好的,人家本来就是帮助寻找租客并赚钱的;
不知道你是脑袋糊涂的中介,还是怎么的?
中介提供的可能是这种服务,如果是这种服务,那么找到租客之后,中介从房东那里收取服务费之后,就没有中介什么事了,合同应该是房东与租客之间的事。
但是目前普遍的还有一种服务,中介代理房东的房子,中介就是2房东,这个没有什么丢人的,没有什么可耻的。这也是正正当当的。
>而你是同房东说好自己住的,中间你却想去做中介的事情,事实上改变的租房合同;
除非你是中介,你担心任何一点点的竞争。
否则的话,一般说来,我作为租户,我租了房子,只要不给房东造成麻烦(比如说给邻居造成麻烦,从事违法任何法律的活动,或者从事任何不道德的活动),
那么我们租户与房东之间就只是付房租,收房租的关系。
房东没有必要管我租这个房子做什么的。你的租房合同里是不是还得写上,睡觉的起始和终止时刻,必须写清楚卫生间除里大便和洗澡,不得在里头看书(以免把卫生间变成书房,事实上改变了租房合同)?
>签订住房合同,中间却私自转租,这在有些国家甚至是犯法的
自己信口扯谎。吓唬谁呢?
>你所谓的减少你的损失,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请你多了解些法律法规,不要乱扣帽子
你脑袋有点混乱,把霸王条款当作合理,我猜测非常大的可能,你目前就靠这些霸王条款吃饭。
中介靠自己提供的服务收费,是正正当当的。不需要不好意思。
但是设计霸王条款,无非是想坑一点押金啦。我想提醒你,你通过不退押金这个条款产生的收入,不是你的劳动收入,不是因为你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我们汉语的转租有2个意思:
#1.房子还是原租客负责,房东还是与原租客联系,收租金。原租客自己从新租客那里收租金。
#2.原租客全身而退,包括退回押金。房东开始与新租客联系收租金。
如果租客能够把房子转租出去,房东阻止转租是没有道理的,特别是针对上面的第1种情况,房东这个时候,可以做的就是收取相关的服务费因为转租的时候,房东可以要求得到房东的书面确认。
对于第2种情况,房东可以收取更多的服务费,可以要求对新租客做背景调查,等等的费用都可以收取。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租客无法自己将房子转租出去,那么房东扣下押金也是合理的。
你收取服务费正正当当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有怨言(除了抱怨收费贵),你何必通过不允许转租这种惹人怨的霸王条款来扣押金呢?你收费贵,你还是好人。但是你不允许转租,人们就会觉得你很坏,至少不是好人。你就是拒绝收取正正当当的服务费,而是更倾向于通过无理地不允许转租来扣下原租客的押金?
当然只要没有使用暴力去获得利益,你有随意选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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