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好的中介有如下几个特征:
#1 各种不必要的话术。代理房子就代理房子了,没有必要扯房东,拿房东来当挡箭牌。可以正正当当地收费,正正当当地代理房东的房子,既然已经代理了,就没有必要扯房东的。如果没有代理,就让房东与房客直接沟通好了,中介收个介绍费就是了。
#2 又不是木头房子,水电费自付的情况下,不必要地限制只能住几个人。特别是限制你只能住一个人。
甚至某家中介给我的合同: article #5 "... Occupants/Residents of the leased premises shall ONLY accept one(1) tenant at any given time. ..." 这个句子有错误。Tenant应该放在前面,后面那个位置才应该是Occupants/Residents。这个句子的意思是说我在我租的这个地方,不能有任何客人的了。任何时候都不行。
#3 不允许你转租。转租与转lease不同。转lease是房东(中介)以后就换人打交道了。
转租,租客再把房子租给其他人,房东(中介)还是与原租客打交道。 我就搞不明白,为什么这种限制?这种限制不是在制造事端吗?
这样的条款只是对房东(中介)有利,对租客没有任何利益可言。在这个国家里,如何挑战这样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