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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我们要感谢“文革”的五条理由

时间:2016-4-9 11:58 0 1117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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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港科技大学教授 丁学良(原载4月5日金融时报)

今天是“四·五运动”40周年纪念日,虽然中国持续十年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简称“文革”)”的结束,是以1976年10月“四人帮”被逮捕为标志的,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四·五运动”是“文革”结束的一个先声。

今年是中国重大事件“双纪念”的特殊年份——正式发动文化大革命50周年纪念,和正式结束文化大革命40周年纪念。虽然在“文革”发动和结束的核心地区,这两大纪念日都被历史虚无主义扫荡得罕见踪影,在全球其它地区,却有层出不穷的中文外文评论发表。这些文章的史料价值和评判立场各各有异,但似乎缺少了一个很重要的维度,那就是客观评价“文革”的巨大正面后果,这里的“客观”是指避免极左的或极右的立场。

笔者在此整理出几条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我们中国人要衷心感谢“文革”,依据的是历史长时段的冷静回顾,主要是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末的全中国上下各级的反省,那是最真切和丰富的时段。以下的罗列顺序只是为了行文的方便,并不意味着前面的一条理由就比后面的几条更重要。

至少有五条重要的理由

我们要衷心感谢“文革”的第一条理由,是它让绝大多数中国人终于明白了,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其中蕴含的伦理道德,不能否定得太彻底。中国知识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从十九世纪末起就一波波不间断,但只有1949年以后,才进到由强大的国家政权动员组织全民来批判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且任何人为之辩护都可能被打成政治犯的崭新阶段。否则,“文革”期间子女公开批斗乃至肉体折磨父母的事不会那么普遍。到此地步,社会不再是人间世界,而是倒退至“人对人像狼一样”的野蛮状态。

近年来中国官方大力推动恢复传统文化,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在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里,人们对本民族的传统都会有适度的尊崇和扬弃。彻底否定本民族传统的异常行为,只能发生在政治极端主义体制下。只要政府不去强力干涉,民间一定会有多种多样承继、发扬、转换传统文化的智慧和途径。

我们要衷心感谢“文革”的第二条理由,是它让绝大多数中国人明白了,铲除资本主义等于是经济自杀。1949年以后的中国经济政策是步步压制资本主义活动的空间,到了“文革”就进入“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最后阶段。1976年以后凡是出访外国的中共领导人,都震惊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繁荣。更让他们难受的,是同为华人社会的港台新加坡,都比中国大陆富裕许多倍,而且多半是在“文革”期间经济腾飞的,尽管它们那时也不是议会民主的政体。过去二三十年里演化出的所谓“政治权力垄断+经济自由半开”的中国模式,就是这么受启发而源起的,成为中国官方喉舌向海外推展的“中国特色”核心板块(参阅丁学良:《中国模式:赞成与反对》,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4年增订版第2章)。

我们要衷心感谢“文革”的第三条理由,是它让绝大多数中国人明白了,滚动式的互相揭发、无情斗争等于是政治上的集体自杀。“文革”中被残酷批斗的干部和党团员,大部分都是以前历次运动中无情揭发批斗别人的积极分子。他们本以为自己过去当过革命打手,就戴上了“铁帽子”永远受保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场文化大革命,是革过去革过别人命的人的命!”林彪这句精确无比的话,讲明了不断革命、永远革命的动力学。轮番迫害过他人的人,被更多的他人轮番迫害,终于把90%以上的人统统弄成了程度不等的受害者。于是,1976年后,听到下一轮迫害的动员令,越来越难以形成“上面一呼,下面百应!”“全党共讨之,全民共诛之!”(林彪语)的红潮。

我们要衷心感谢“文革”的第四条理由,是它让绝大多数中国人明白了,中国不能自绝于世界文明主流,关起门来胡乱瞎搞。近代中国本是对外交流逐渐宽松,得此之便,全人类文明的多样元素涓涓细流侵润华夏,从沿海到内地。这个大门在“文革”前已经狭窄异常,1966年起就完全关闭。于是多元、宽容、隐私、人道、人权、法治等等的现代文明要素,统统被塞进“西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箩筐扫进垃圾堆。正是在这种“革命原教旨主义”的大环境里,不但学习外语、阅读外国书籍是思想犯罪,而且对思想犯判死刑、不注射麻药就生生割喉也成为顺理成章的“革命措施”(陈少京:“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南方周末》2000年6月16日第10版)。多亏了“文革”对无数人施加的非人待遇,才使得人道主义、人权、法治这些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共推的价值,从官方的黑名单上解放出来,纳入中国的法律和文件。尽管落实起来步步艰难,至少今天它们不再是官媒每日大批判的靶子。

我们要衷心感谢“文革”的第五条理由,是它让绝大多数中国人明白了,领袖的权力不能是毫无限制、随意滥用的。中国的民众、知识分子、官员,绝大多数历来对最高统治者的权力照单接受,并且还常为其作合理化的辩护(参阅胡德平:《中国为什么要改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9-111页)。毛泽东的特别权力自1943年中共政治局“三月会议”期间初步确立后,一旦遇到党内同志的质疑,就以“革命需要”的理由顺利过关通行。一直通行到“文革”中,把当年推举毛为“党皇帝”、对毛进行个人崇拜的团队(刘少奇、彭真为首)碾碎为止,党内高层才猛然醒悟;1967年“二月逆流”中陈毅的牢骚就是因此而发的(《文革名人:徐景贤最后回忆》,香港:星克尔出版社2013年版第126-129页)。你只要读读1976年后众多中共老干部的谈话和回忆录,就会感受,他们是如何的痛切反省——他们是自己拼命卖力“造神”运动的可悲牺牲品。

全国达成共识的基础

以上五条在笔者亲身参与和观察的视野里,是构成1976年以后十多年期间中国上下共识的基础。若缺少了这些普遍分享的可贵认知,中国不可能从政经皆近乎崩溃的边缘,那么快就跨过深渊,迈入开放改革的复兴正道。那个时段,中国有几条不成文的“禁忌”,上下都不愿意悍然打破,它们涵括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社会管理、教育、文化、对外交往诸领域,生怕一打破又回到“文革”的深渊——那是几乎所有官民的共同地狱,他们都还记忆犹新,不用提醒。

假如上述共识的内容被写进普通学校的教科书,纳入党校的训练大纲,编成公民读物,当今中国的很多难题,都不至于在这么低的水平上模糊出题、反复争吵。因为当今惑人和争吵的诸多问题,当年大体上已经弄清楚了。可惜自1990年代初以来,以上共识所依赖的苦痛经验和反思,被持续地淡化和火化,以至于到了近些年里,中国内地一些说法和做法,似乎依然没有吸取十年“文革”的教训。

物极必反,绝地易道

读了本篇评论,可以预见有些读者的反驳会很猛烈:为了以上那样的共识也要衷心感谢“文革”?那些只不过是现代社会的普通常识,难道不搞十年“文革”,人们就达不到那样水平的认识吗?

对此我只能回答:确实,它们不过是现代社会的普通常识。可是在那个时代中国的特殊条件下,如果不是最高领袖带领一帮人折腾多年,一直把那条起初有着最美好许诺的路子走到底,穷尽其一切的可能,最终殃及到绝大部分掌权者和普通百姓的根本利益,全国上下就达不到那样强烈的共识。在1966年之前的中国社会里,早就有少数人具有那种洞见,可惜社会条件并没有提供给他们常规的平台和渠道去传播。只有让“文革”期间每日每时的残酷现实当教员,才能启蒙亿万干部和群众。在正常的社会里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及渠道主动展示的政治经济常识,在不正常的社会里,只能通过不正常的过程来被动展示。为此,我们要否定“文革”,又要感谢“文革”。没有“文革”导致那些神话的无法掩盖的公然破产,也许我们中国人连今天这样有限富裕和有限自由的生活都过不上。

“文革”的诸多正面积极后果,归结为一点,就是告诉全中国的干部和民众,那条政治经济极端主义和意识形态原教旨主义的道路,无人可以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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