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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小孩将父亲告上法庭 因父亲玩弄母亲感情

时间:2013-8-13 08:00 1 1208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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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导报(微博)讯 (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曾昭辉 李荣荣)3年前,陈婷和李德(化名)同居生下了东东。可是,东东和妈妈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爸爸”和“丈夫”,竟然早有妻室,还育有一名孩子。

今年7月,2岁的东东和妈妈将李德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8月9日,龙岩长汀法院审结了这起原、被告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纠纷案。

陈婷是广东省佛山市人,3年前,也就是2010年3月,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在广东做生意的长汀人李德。

平时关爱有加,常常添衣购物,双方交往几个月后,就以夫妻名义开始了同居生活。2011年11月,陈婷生下东东。这时,李德却对他们母子越来越冷淡。

陈婷这才知道,李德早有妻室,还有一孩子。双方最终提出了分手。去年5月,陈婷与李德签订了抚养协议,双方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教育,李德分3次,支付孩子抚养费共30万元。

协议签订后,李德按约定,支付了抚养费10万元。但之后,剩余抚养费迟迟未见。

无奈之下,今年7月,陈婷带着东东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李德竟然提出要亲子鉴定。后经鉴定,东东与被告李德存在血缘关系。经办案法官调解,被告李德最终同意支付陈婷抚养费共计3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0万元,余款从2013年起每年支付20000元,直至付清为止。

1回复

Rock 发表于 2013-8-13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2岁可以告吗?我弟弟四岁还不太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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