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左侧
发新帖

[时事点评] 亵渎行为不能容忍

时间:2024-11-13 11:07 0 161 | 复制链接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作者:绍扬(原载于《世界日报》)

近年来,本国因为受到经济不景和治安不佳的影响,亡人节期间,孝子贤孙已不像以往一般,大清早就到先人墓前扫墓,到下午4时过后才离开,而是连中午都不再于义山或墓园里用餐,大约上午9点左右就回去。那些先人有墓厝的扫墓者,一看时间差不多就开始收拾东西;先人长眠处只是普通坟地者则会等到蜡烛燃尽。

之所以要等到蜡烛燃尽,是因一般会有人盗窃家属为纪念已故亲人而在墓前点燃的蜡烛。这些人有的是在义山或墓园里伺机浑水摸鱼的闲人;有的则是帮人看守墓厝的散工,他们盗窃他人墓前的蜡烛是要拿去卖。除了蜡烛,他们也会偷窃供奉在墓前的祭品或者贡品(atang),盗窃这些东西的目的是拿来吃。

中国人或华人的传统习俗,是孝子贤孙扫墓时在墓前供奉的食物,离开时会带回家吃,惟菲律滨人则会把这些食物留在墓前,以驱除邪灵。很多人都认为,这种偷盗行为是对传统信仰的亵渎,应该被严厉禁止和惩罚。

即使是华人,不少人不管是在这里土生土长,抑或是来此定居多年,大多数都已入风随俗,亡人节时也有从事在先人墓前供奉“atang”的习俗。他们扫墓完毕后,定会把墓厝的大门锁好,但很多人都会多配一把钥匙给守墓人,方便他们平时能够进入打扫。

相信他们大多数都会告诉守墓人,蜡烛燃尽后可以拿“atang”去吃,以免浪费。这些人相信是食髓知味,所以看到那些没盖墓厝的坟地前置放的“atang”,也会拿来充饥。其他在墓园浑水摸鱼的闲杂人等,亦会有样学样。

盗取他人墓前的贡品,是很不道德的行为,但这些人平常也很少能吃到一顿像样一点的饭,反正那些贡品迟早也会坏掉,所以虽然他们的做法不对,惟还是情有可原。可是那些盗窃他人墓前未燃尽的蜡烛去卖的行为,则是非常不道德,可恨至极!所谓死者为大,即使他们的亡灵并不能把那些蜡烛当饭吃,但那是人家晚辈对先人的一点心意,绝不能容忍这种亵渎行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