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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江西矿山违规开采,生态治理不到位

时间:2024-6-14 17:31 0 182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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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6月13日电 6月1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对第四批7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其中,江西省一些地方开发建设破坏生态、治理修复问题突出,成为公开通报的7个典型案例之一。
2024年5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发现,一些地方河道岸线保护不力,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湿地和森林公园,矿山违规开采,生态治理修复不到位。通报指出,江西是生态大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职责重大。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高水平保护的主动性和守牢生态环境底线意识不强,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不力,开发建设中存在破坏生态和治理修复不到位等问题。
督察发现,江西矿山违规开采、治理修复不力。赣州市寻乌县新天地铁矿公司2021年以来新建设施扩大生产规模,违法采矿5万余吨,至今未通过环评审批。公司采矿区环境污染严重,未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大量淋溶水积存在采矿坑内,废石废渣、污泥露天堆放,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2024年5月15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赣州市寻乌县新天地铁矿公司采矿区环境污染严重,大量淋溶水积存在采矿坑内,废石废渣、污泥露天堆放。(图片来自生态环境部网站)

通报指出,抚州市、吉安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迟缓。“十四五”期间,抚州市应修复163座,截至目前仅完成38座;吉安市应修复175座,还有83座没有完成。吉安市永丰县娄元采石场位于永丰国家森林公园一级保护区范围内,2022年上报完成修复,督察发现,当地没有认真落实修复方案要求,开采坡面大量岩石裸露,坡脚存在大量浮石、浮渣,矿区未进行有效复绿,修复流于形式。
通报称,江西省有关地市和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到位,生态敏感区保护和监管不严不实,矿山开采和治理修复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问题多发并长期存在。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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