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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博士,教师岗!优秀者一人一议!江苏高校引博

时间:2023-11-14 12:31 0 375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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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苏州吴中区上方山下,石湖之畔,是2003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1946年9月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是苏州最早建立的工科类职业技术学校之一。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性人才21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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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0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0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03
具有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具有学历条件所对应的学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
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1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5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
报名资格与初审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1月15日。学校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电脑端报名,请访问下方链接进入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系统https://todllbvkqc.jiandaoyun.com/f/5d65361be77d0f25238bfbe2手机端报名请扫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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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投递:[email protected](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人才网)(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3、2024年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上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四)网上确认1.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五)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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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01
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02
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3年或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03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素质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04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05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体检和考察
01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02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03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和聘用
01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02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03
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04
本次招聘岗位均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学院将根据拟录取人员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及专业紧缺程度,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等优惠待遇。
(1)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30-80万元;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2)给予科研启动金,5-30万元;
(3)提供过渡性教师人才公寓。

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375081。
本《简章》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98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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