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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总统签署法律 各行政区将建造专科中心

时间:2023-8-29 22:21 0 131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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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当地时间8月29日,菲律宾总统小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Bongbong" Marcos Jr.)批准了一项旨在全国各地区建立专科中心并使之制度化的法律。

小马科斯总统于上周四签署了第11959号共和国法或《地区专科中心法》,在各行政区建立专业的医疗保健中心,确保所有人都能获得负担得起的医疗保健服务。

根据该法,卫生部被指定在各地区的医院和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GOCC)专科医院建立专科中心,优先考虑癌症护理、心血管护理、肺部护理、肾脏护理和肾移植、脑部和脊柱护理、创伤护理和烧伤护理。

专科中心还将优先考虑骨科护理、物理康复医学、传染病和热带医学、毒理学、精神健康、老年病护理、新生儿护理、皮肤科、眼科护理和耳鼻喉科护理。

法律还授权卫生部根据《菲律宾卫生设施发展计划》,将专科中心的服务能力分为国家专科中心 (NSCs)、高级综合专科中心(ACSCs)和基本综合专科中心(BSCs)。

该计划还强调,专科中心的建立应遵守卫生部制定的指导方针,即根据医院的升级、卫生需求的证据、医院的服务能力以及地理或实际交通情况,规划卫生设施并确定其优先次序。

在设立专科中心时,还应考虑到专科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持续护理中的适当作用水平、专科医疗服务的合格卫生人力资源的可用性,以及卫生部设施的运营和财务业绩。

卫生部应与国家专科中心、卫生部医院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协商,在本法生效后 60 天内颁布本法的实施细则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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