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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汉台湾抢钱杀人为医女 改判无期

时间:2016-6-20 14:41 3 260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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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菲律宾男子达文在2014年间持榔头杀害台湾杂货店林姓老板,搜刮现金后再性侵林妻,台湾法院一审遭判死刑,但二审认定他抢劫是为医治女儿改判无期,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见解,判决定谳。

    判决书指出,菲律宾籍男子达文(SARMIENTO DARWING GOROSPE)在2014年间因为从同乡得知林男店内有大笔现金,佯装成到杂货店购买电话储值卡时,拿出预藏的铁锤攻击林姓男老板,再拿出螺丝起子刺杀对方100多下,造成林男当场死亡。

    为了避免被发现,犯案后还将杂货店铺的电灯关掉搜刮财物,但林男妻子下楼时用手电筒照明,这时达文踹倒她后性侵得逞,抢夺现金30万新台币后逃逸。

    一审桃园地方法院认为达文的手段令人发指,依强盗杀人、强盗强制性交等罪合并判他死刑。

    案件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达文最初只为抢钱,而菲律宾官方公文也证明他的女儿因罹患先天心脏疾病,家贫无法支付医药费才犯案,且事后也认罪,不能否定尚有教化更生可能性,改判无期徒刑。

    最高法院20日则维持二审见解,判他无期徒刑确定。

3回复

宫锁 发表于 2016-6-20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判得也奇葩了
心气平和 发表于 2016-6-20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山西省大同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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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yuan2568 发表于 2016-6-21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玛德~过来~!我也踹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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