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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菲华大班陈永栽的菲航控股(PAL Holdings)因不遵守披露规则而受到菲律宾证券交易所(PSE)的处罚。
在向公众发出的通知中,菲律宾证券交易所表示菲航控股违反了其规则的第 4.1 节和第 17.5 节。
根据第4.1节,公司一旦知悉任何重大信息、行为、发展或事件时,必须在收到此类信息的10分钟内向交易所披露。
此外,该信息在向新闻媒体发布之前,必须向菲律宾证券交易所进行披露。
另一方面,根据第17.1节,要求直接或间接是上市发行人任何股权证券的实益拥有人或其董事、高级职员或主要股东的任何人提交必要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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