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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

时间:2022-12-8 12:47 0 477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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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晚,*ST和佳公告,公司及原控股股东郝镇熙、蔡孟珂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郝镇熙、蔡孟珂立案。在此之前,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12月7日,*ST和佳股价收报2.52元/股,总市值为19.9亿元。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公司股价已遭“腰斩”,累计跌幅达到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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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Wind
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ST和佳公告,公司及原控股股东郝镇熙、蔡孟珂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1月17日下发的《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时任财务总监何雄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郝镇熙,原实际控制人蔡孟珂给予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同时将上述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交所认为,公司未能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大额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的违规行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郝镇熙未能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滥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未能履行其诚信及忠实勤勉的义务,资金占用金额大(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金占用金额合计约为68573.14万元),持续时间长、至今仍未偿还,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且其曾因资金占用违规行为于2022年7月12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
此外,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孟珂未能履行其诚信义务,资金占用金额大、持续时间长、至今仍未偿还,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且其曾因资金占用事项于2022年7月12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何雄涛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重整程序存重大不确定性
*ST和佳三季报显示,2022年1月-9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9亿元,同比下降68.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亿元。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167.84万元,同比下降92.33%。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约26.26亿元,现金短期债务比为0.08,短期偿债压力大。截至2022年9月5日,公司逾期债务累计未偿还金额为13.86亿元,逾期利息为0.87亿元。
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于2022年8月24日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目前公司预重整程序正逐步推进,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已于2022年11月21日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2月1日晚,*ST和佳对外发布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通过摇珠选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预重整能否成功及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ST和佳公告,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称,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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