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自觉隔离
作者:小刚(原载于《世界日报》)
新型肺炎病毒的肆虐,已不是危言耸听,每天看着各地飙升的被感染而发病的数字,真可谓触目惊心!
有鉴如此,各地政府都出台了严厉的管控条例,并作出迅速部署,凡有违反者,轻者依法教育训诫,重者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处,判刑坐监、甚至死刑伺候,绝不儿戏!
最先公布将严法规范的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他们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通知第二条明列了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包括“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惩处,最高判处死刑;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的,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七年。另外已经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应该无条件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隔离治疗,拒绝配合的,将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刑七年。
菲律宾没有这么严厉的刑罚,但杜特地总统要求所有从中国来的人必须自我隔离十四天。从时间上推断,菲律宾是从二月二日宣布所有从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直接来菲,或者在过去十四天内到访过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的旅客暂时禁止入境菲律宾;而中国武汉封城是从一月二十三日开始,如果有人是在一月底或二月二日之前从中国到达本国,那么这些人就得自我隔离两星期。这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关系到新型肺炎蔓延开来影响整个国家的大问题,马虎不得!
非常时期,每个人都有责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和保持自身及公共安全,隐瞒,只会带来更大灾难。
另外,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商家千万不要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这在中国最高可以判死刑,在菲律宾同样是重罪,奉劝别以身试法。
所有近期来菲的人,为保障所有人的健康,请自觉隔离!
是啊.自觉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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