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盟友明显支持傅氏
总统盟友明显支持傅氏作者:Emil Jurado(译自标准报)
总检察官希眉(Florin Hilbay)身为“公众喉舌”,在大理院审理撤销参选资格案中,选择支持格丽丝.傅(Grace Poe)。
希眉辩称,该名目前竞选总统的参议员,应该被假设为天生公民,考虑到菲律宾儿童的人数多过外国人生的儿童。希眉称:“这是常识。”
希眉要嘛不读宪法,并肆意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解释,或者他收到亚谨诺的命令,帮傅氏辩护。我确信她真的是总统在2016年5月9日大选的替代候选人。
我的天,希眉身为一个非常有名望的律师,如何可以假设傅氏是一名天生公民?宪法清楚及明确规定,“天生公民是那些出生时就已经是菲律宾公民的人,无需借助任何行为来取得或完善他们的菲律宾国籍。”
希眉先生,这是不言自明的法律,法律没有说明的,鉴别的,就不能被鉴别。长话短说,若法律清楚明确地说明,它就不能被假设。
在居住期方面,希眉说,傅氏在菲律宾居住超过10年,因此她有资格当参议员并参选总统。
难道希眉不知道,傅氏歪曲事实来假冒自己有资格参选吗?这是天大谎言。
我的天,傅氏不止一次撒谎,而是两次。她在递交候选人证书时撒谎一次,在申请双重国籍时又撒谎第二次,她在誓词中声称,自己是小费尔南多.傅(Fernando Poe Jr.)及苏珊.罗塞斯(Susan Roces)的女儿。及苏珊.罗塞斯从未怀过孕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我以往说过,由首席法官西利诺(Ma. Lourdes Sereno)为首的大理院的某些法官,看来在法院内四处拉票,试图宣布傅氏有资格竞选。你们难道还没看出亚谨诺任命到大理院内的人马,所采取的行动吗?现在又轮到总检察官希眉支持傅氏参选?
我的天,我们还需要更好的证据来证明幕后有一双手在操纵任何有利于傅氏的事情吗?
我欣赏傅氏用于抗争。她很聪明而且很迷人。
但我们有宪法,其字句和意图必须被遵从,不能放任大理院在她的撤销资格案中过毒情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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