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作者:绍扬(原载于《世界日报》)
沙特阿拉伯一名四十岁菲籍女佣据说因怀恨其雇主而把尿液掺进后者的饮料里;事情曝光后,该女佣已被辞退,并将被遣返回国。其雇主仅只用嗅觉,就已发觉菲佣在饮料中做了手脚,但她起初予以否认,后来经过化验室检验,在证据确凿之下,她不得不承认。女佣表示,她这样做,雇主将会对待她好些。
女佣怀恨雇主,若不是后者做出什么对不起前者的事情,就是刻薄她们或者对她们的态度不好。根据这件事来看,沙特雇主对该菲佣并没有做出任何违背良心或者是不道德的事情,所以应该是平时没有给予她合理的待遇。菲佣在海外遭到外籍雇主虐待的消息时有所闻,有的是让她们吃不饱;有的是餐餐让她们吃冷饭剩菜……这些女佣的遭遇,着实令人同情。
但是,雇主再怎样未能善待自己,佣人总不能随便向他们“动私刑” ,她们若是受到雇主的刻薄、虐待,甚至是不人道的待遇,可以向有关方面进行投诉;要是雇主对她们有任何侵犯行为,也可以向司法部门起诉他们,但不能采取以上报复举动。佣人即使受到再大的委曲,只要在雇主的饮料中掺入尿液,就会被批评极不道德。
这名女佣说,她这样做,雇主将会对她好些。一些迷信的菲人确实相信别人若是喝到自己的唾液或尿液,以后必定会凡事听自己的话或者善待自己,他们的确没有想要加害对方的恶意。可是这种做法也确实会令人家感到恶心,而且也是极不道德的行为。倘若把含有细菌的尿液掺进他人的饮料里,别人喝了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除了把这个女佣辞退以外,该名雇主还强迫前者把那些含有尿液的饮料喝掉,作为对她的惩罚。我们经常听人家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惟可千万别这样还法;把该名女佣辞掉,并将其遣返回国,就是对其最大的惩罚了。沙特雇主觉得女佣将尿液掺进其饮料里之举很不道德,可是他要对方喝掉它,不也是很不道德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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