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支持《谅解备忘录》的背后
作者:黄信怡(原载于《世界日报》)
上个周末,此间多家媒体都报导说,菲律宾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皮奥对菲中两国签署的南海油气合作开发谅解备忘录表示支持;同时还认为,这样的模式可能是解决整个南海海事纠纷的唯一双赢方案。这位大法官在习主席国事访问菲律宾后曾经多次发表抨击中国的言论,甚至攻击习近平主席之题为《共同开辟中菲关系新未来》的署名文章。笔者认定他不可能突然美丽地转变立场。基于这样的研判去思考,卡皮奥大法官这样主张只有以下两种可能:1,中方在菲中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放弃了以往声索的主权。 2,卡皮奥大法官以曲笔去解读该份谅解备忘录。
为了解开这个迷团,我从网上翻出该份谅解备忘录,认真细读一番。我发觉中方是秉持着搁置争议的精神。因此,我断定问题应该是出自大法官对谅解备忘录的解读。于是我又找出大法官在斯特拉巴德‧阿尔贝特‧德尔‧罗萨里奥研究所2018年会上致闭幕词的文章。这篇文章题名为《强制执行仲裁判决,寻求最终解决南海纠纷的模式》。根据卡皮奥大法官在文章里阐述的逻辑,中国和菲律宾在南海油气合作开发纯粹是“煲无米粥”,如果菲中两国要在油气合作开发,那只能在没有争议的菲律宾领海内进行。卡皮奥大法官文章说,美、英、法、日等海军强国都主张在西菲律宾海航行自由和飞越自由,因为西菲律宾海有一个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的自然资源完全属于邻近的沿海国家。在西菲律宾海,只有一个相邻的沿海国家——菲律宾。显而易见的结论是:这些海军强国的航行自由和飞越自由,实际上就是在执行仲裁判决的核心部分。 “由于菲律宾是这些航行自由和飞越自由的受益者,因为这些行动执行了判决的核心部分,菲律宾理应欢迎这些航行自由和飞越自由。”
以上的内容才是大法官要讲的核心部分。中方常用与中国“相向而行”翻译成“meet China half-way”,这对许多国家的人来说,真的是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卡皮奥大法官就是个实例,他向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问道,“半途”是什么意思——主权的一半,或者收入的一半,或者两者兼有?也许吴院长认为大法官故意这样问,因此没有回答他,失去了“相向而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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