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4 发表于 2018-12-9 18:06

前政府的“选择性司法”受到反弹

(原载于《世界日报》)

人民投诉法院第一分庭十二月七日作出判决:释放前参议员黎维惹,对他提出的掠夺罪控告无效;女商人纳波丽丝和律师甘贝罪名成立,各服四十年徒刑。对这项判决,黎维惹及其家人欣喜若狂,满脸春风,表示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不过一些司法界和政界人士对法庭作出这样的判决感到不可理解,因为黎维惹涉及的金额多达十多亿比索。
  
参议员黎维惹和晶贵等人于二零一四年被控涉及一百多亿比索的“政治分肥”(PDAF)丑闻,指他们把“猪肉桶”交给纳波丽丝的人头公司,然后从中获利二亿二千四百五十万比索。因为这是掠夺罪,不能保释,他们已经被关押了四年多。
  
第一分庭以三比二的票数判决黎维惹无罪。法官们本来对此发生意见分歧,后来经过两易其稿才勉强作出这样的决定。法官们认为,他们之所以判黎维惹无罪,第一,因为同意书的签名是伪造的,第二,证人苏拉的证词有出入,她声称同意书的签名是宾虚.雷代签的。对此,助理特别检察官李芬-仙道斯表示遗憾,他们将研究判决书的内容才能决定下一步骤。不过监察专员马里地斯表示,如果检察官在十五天内不要求上诉,他的办公室不会提出不同意见。
  
还在人民投诉法院第一分庭作出判决前,前监察专员莫拉礼斯表示,黎维惹证据确凿,不可能脱罪,参议员黎里玛对第一分庭法官的判决提出质疑。一名法官表示,说同意书的签名是伪造的未免为时过早,因此鉴定文件签名的专家巴义态度轻率。反洗钱理事会也表示,在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零年期间,黎维惹及其家任多次在他们的银行存入八千六百多万比索,有洗钱的嫌疑。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除非特别检察官李芬-仙道斯在十五天内提出重新考虑的动议或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否则黎维惹掠夺案将以被告的胜利而告终。不过,除了掠夺罪外,黎维惹还有涉及五亿多比索十六起涉及“政治分肥”的案子在法庭上,不过这些案子都是可以保释的,一时没有被捕入狱之虞。
  
对黎维惹无罪获释,当年同时因“政治分肥”丑闻被捕的前参议员茵里礼和晶贵分别提出他们的看法。茵里礼表示,当他的案子作出判决时,他可能已经不在人间。晶贵则表示,他们是前政府选择性司法的受害者。他还表示,黎维惹获释有利于他们在明年再次竞选参议员。
  
晶贵是前总统伊斯拉达的长子,二零一四年,由于宾虚.雷的揭发,声称一些参议员把他们多达一百多亿比索的“政治分肥”交给女商人纳波丽丝的人头公司,然后从中收取回扣或佣金。这些参议员包括茵里礼、黎维惹、晶贵,众议员拉尼特、伊斯特里惹以及前政府的一些官员。那个时候,亚谨诺政府只对茵里礼、黎维惹、晶贵等人提出掠夺罪的指控,而放过支持他的官员。
  
为什么当时亚谨诺政府的监察专员只起诉晶贵等人?人们不要忘记,二零一二年亚谨诺发动参众议院弹劾高院首席法官高伦纳时,曾经动用“加速支出计划”(DAP)基金收买一些参议员。晶贵事后把它捅出来,令亚谨诺及其政府非常不高兴。现在杜特地政府正以此为理由调查这起案子,弄不好亚谨诺有可能被抓进拘留中心尝尝铁窗的滋味。晶贵是否在“政治分肥”中上下其手不得而知,这个案子必须有法官来判断,不过他所说的前政府“选择性司法”确有其事,其中最明显的例子是,当时的监察专员办公室并没有查办其他的官员。现在黎维惹脱钩了,晶贵等人有望无罪获释吗?人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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