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看菲律滨在海牙的诉案
中国如何看菲律滨在海牙的诉案作者:尼斯道.马沓(NESTOR MATA)(译自《自由报》Malaya)现在,海牙的永久仲裁法院已经完成菲律滨诉中国声索整个南海的案件听审,如果法院的判决有利于马尼拉,北京将会有什么反应呢?据中国家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战略研究室主任薛力说,中国对该案件的最清晰立场,刊登于中国外交部去年发表的“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中。所有跟进南海问题的人都知道,菲律滨向仲裁法院提交了近4000页的10大卷“诉状”。在这些诉状中,第一卷是最重要的,共有270页,内容包括菲律滨的法律分析以及跟此案有关的证据,详细解释为何仲裁法院对菲律滨提交的仲裁案有管辖权。第二到第十卷是附录,包括档案资料、证据及支持菲律滨立场的地图。根据法院的程序,中国必须在2014年12月15日呈交它的反诉状,但它拒绝参与仲裁。与其,北京在12月期限前夕发表这份立场书,解释为何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并重申中国不会参与本案的立场。薛力博士在刊登于《外交家》杂志的一篇分析文章中,回忆2014年8月,中国外交部长王毅提出“双轨思路”,即中国愿意在多边框架下,处理南海争端。从这个来看,随着南海争端国际化,薛力博士说,中国同意在多边框架下处理南沙争端,东盟作为整体可以在南海争端中发挥适当的作用,但坚决反对区域外国家插手南海问题。也就是说,在应对南海争端国际化上,中国的立场调整为:“有限(或相对可控)的地区化来防范无限(或不可控)的全球化。”这个立场也与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有关——目的是要缓解南海争端,因为这是中国与东盟关系的巨大弱点,至少也要避免这些争端影响中国与东盟的新一轮合作。该立场书提出三点:南海争端必须通过政治对话来解决;中国不会接受来自国际仲裁的任何判决;以及中国的行动是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的。该立场书利用三个篇章来详细解释为何菲律滨提出仲裁案是非法及毫无理由的,以及为何仲裁案不能被接受。从这些观点来看,仲裁是非法的,因为它违反“南海行为准则”。而且,仲裁案的本质是要质疑南海部分岛礁的主权,因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适用于本案,因此无法解决此案。它是还无理由的,因为它违反中国与菲律滨达成的双边协议,只要还有其他有效渠道可以用来解决问题,不得单方面将问题提交仲裁。菲律滨知道中国不会接受国际仲裁法院的判决,但仍然选择这种不友善的行为。随着仲裁被排除,中国已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于2006年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该立场书的结论是:仲裁法院对此事没有管辖权,解决争端的正确方法是通过谘询及协商。中国不会因为这场仲裁而改变其立场或政策。但是,据薛力博士说,这份文件有两处瑕疵,首先,中国相信菲律滨提出的仲裁案在本质上涉及南海岛礁的主权问题,因此法院没有管辖权。但是菲律滨相信,它提出的仲裁案,是有关中国所行使的海洋权,是否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面对这种反对意见,第三方可能会认为,此案符合法院的职责范围内,除非中国能提出强有力的证据来进行反驳。中国对仲裁案核心问题的立场,是凭主观来判断的,因此它的法律效力是有限的。还要,根据中国国内法律的做法,判决权是属于法庭的,而不是官司的任何一方。第二,该立场书没有清楚解释“九段线”。中国应该澄清“九段线”的意思,并指出这是除了中国以外,获得世界各国公认的,这么做绝对能给法院留下良好印象。尽管中国决定不参与仲裁,它仍然可以利用这次机会,阐述自己对“九段线”的权威解释,来平息外界的疑惑。这是一次绝佳机会,让中国执行它一再强调的“和睦、诚意、互利及包容”,以及它的“睦邻政策”。公开发表这个份立场书,北京希望达到两个目的:影响法院对管辖权问题的判决,以及影响菲律滨的下一步行动。但仲裁法院的法官们,是由各国最权威法律专家组成的,他们高度重视自己的司法独立权。由于这个原因,中国的立场书不能对他们就管辖权问题,或者该案件本身,产生强烈影响。中国政府将仲裁案看作是中菲整体关系的一部分。中国的观点非常明确:将处理南海争端的方法“国际化”对解决争议毫无帮助,只会伤害到双边关系。对中国来说,回到中国—东盟框架下进行和平协商,是通往解决纠纷的唯一“双赢”途径。现在,菲律滨将案件呈上法院,它必须等待结案。但结案不会那么快实现,至少在亚谨诺总统2016年任期届满之前,不可能发生。法院已经听取菲律滨的口头辩论,它将最快在2015年底前作出判决。假如它判决对自己没有管辖权,或者作出对菲律滨不利的判决,案件就此结束。如果判决不利于中国,那么,中国必须准备面对仲裁案可能出现的结果:第一,法院裁决,中国的“九段线”是无效的。如果是这样,东盟其他声索国可能放弃他们最后一丝犹豫,并争先恐后地在“九段线”内进行大规模石油钻探,甚至可能跟很多国际油公司合作,将很多国家牵涉进来。第二,法院可能裁决,菲律滨在它的经济专属区及大陆架范围的权利,是符合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的。如果是这样,中国如何调整自己现有的策略?中国可以拒绝接受法院的判决,并固执地继续进行它的执法行为;无人有能力阻止中国。但假如中国与东盟声索国发生冲突(这是难以避免的,而且随时可能发生),西方及东盟媒体将指摘中国是霸权国家,不尊重国际法,并迫使东盟声索国依靠美国作为安全保障。这个很明显不利于中国,以及它在一带一路下,对亚洲安全的憧憬。
薛力博士刊的论文原文http://en.iwep.org.cn/news/7517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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