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大欢喜的判决
大理院经过长时间的考虑,于週二宣佈共和国第一零三五四号法令——二零一二年负责任的父母和生育健康法符合宪法;同时,撤销了该法律中一些被认为与宪法有抵触的条款。这项判决对支持和反对的人士和团体来说都可以接受,并且说是自己一方的胜利。这项法律的正式名称很长,可以简称为节育法,主要的精神和作用是,通过节育的方法,如避孕等措施,达到控制人口增长的目的,减少贫困,并减轻国家的负担。
菲律宾是一个天主教国家,教会极力反对节育和家庭计划,认为这是犯罪,不人道的。当节育法在国会参众两院进行审议时,天主教教会利用它的影响力,发动民众(主要是教徒)举行抗议集会,反对通过这样一项法律。由于亚谨诺总统的支援,这项法律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获得通过并签署成为法律。教会和一些团体马上向大理院提出请愿,表示这项法律违宪,迫使高院颁佈维持现状令阻止其生效。
一年来,高院举行多场口头辩论,听取双方的意见后,于週二作出节育法合宪的决定,显示了法官们的智慧。如果宣佈该法律合宪而不撤销其中一些具有争议的条款,反对的一方肯定不会甘休。反之,如果裁定该法违宪,支持的一方也不会同意。何况,这是亚谨诺公开支持的法律,对他也无法交代。各有所得,并有下台之阶,双方都说是自己获得胜利,达到双赢的局面。
节育法生效后,要求政府医疗工作者向公众提供避孕套和避孕丸,以及在学校进行性教育。法律要求政府卫生工作者接受家庭计划的训练,张贴人流的宣传品也是合法的,等等。
那麽,高院撤销了那些条款?节育法中有八处被认为与宪法有抵触而被删掉,其中包括规定私人诊室和医院以及教会主有的医院必须接纳病人,惩罚那些不宣传节育资讯的卫生工作者,等等。
众议院节育法案的起草者、众议员辘曼对高院的裁决表示欢饮,认为这是一个胜利。参议院节育法案的起草者碧雅·盖耶丹诺认为,儘管高院撤销了一些条款,但是主要的条款还在,还有“牙齿”,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在控制人口和减少贫困将发挥重大的作用。
虽然高院宣佈节育法合宪可以生效,但是菲律宾天主教主教团主席苏格拉底·未礼牙斯表示,节育法删掉一些条款后已经淡化了,教会尊重高院的决定,今后大家应携手前进。不过他说,教会仍将宣传生命的神圣和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命。明显地,教会的立场软化了,只能接受既成的事实。
菲律宾的人口将近一亿,贫困人口占一大部分,给国家带来的压力不小,这是明摆的事实。因教会横加干预,长期以来节育政策和家庭计划不能形成法律,结果使国家的负担日益加重。现在节育法生效了,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今后可以通过节育措施和家庭计划控制人口增长,减轻国家的负担,使贫困人口的生活获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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