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指众院涉嫌违法乱纪
世界日报:国会有权把调查对象关押在国会大厦以外的地方吗?对法律专家来说,这些问题最终可能要在法庭上见分晓。
众院上周六凌晨试图把萨拉的幕僚长朱莱卡•罗帛示从众院拘留室转到女子惩教所(女子监狱)。
人权律师切尔•陆诺指出,虽然国会有控告调查对象藐视的权力并实施关押,但该权力的使用须受到司法审查。 ”
他说:“(对朱莱卡•罗帛示的)关押地点——该问题最终可能会闹到法院。 ”
控告调查对象藐视的权力是国会固有的权力,以便在调查听证会上强迫证人供证或交出文件。这种权力在众院四委员会最近调查同杜特地政府有关的案件时被广泛使用,四委员会以“说谎、拒绝出席听证会或拒绝回答问题”为由,控告数十名调查对象藐视国会。
被控藐视的人通常被关押在众院的拘留所,那里最多可以关16个人。
宪法专家迈克•亨利•杨辛戈说,“虽然最高法院2023年的一个判决澄清了国会控告藐视权力的范围,但宪法不允许国会作出刑事处罚。 ”
一如罗帛示在她拒绝被转移到女子惩教所时所说,该惩教所(女子监狱)是关押被法院判罪的罪犯的设施。但众院说他们只是要把她转到有足够保安的地方,以对付萨拉。萨拉坚持在罗帛示的整个被关押期间同她待在一起。
杨辛戈说,国会甚至没有权力在国会大厦以外的地方关押任何人,“他们(众议员)是立法者,不是法官。所以他们展开调查的性质和目的是帮助立法,这不是刑事审判程序,因此立法者不能作出任何刑事处罚——所以他们不能送任何人去监狱。 ”
他说,最高法院2023年的判决中,关于国会控告藐视权力的限制是明确的。
该判决说,虽然国会可以强迫调查对象或证人出席听证会,但其调查的权力受三项限制:(1)调查必须是有助于立法的,(2)按照公开的程序规则进行,(3 )出席这样的调查或受其影响之权利应受尊重。
最高法院说,国会对证人的扣押只持续到该立法调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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