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正式签署涉海二法
世界日报:据“中央社”报道:菲律宾总统小马科斯11月8日签署《菲律宾海洋区域法》和《菲律宾群岛海道法》,整合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南海仲裁结果,为菲律宾的海洋权利— —包括西菲海在内——提供了法律依据。小马科斯周五上午在总统府马拉干鄢宫签署了这两部法律。
他在签署仪式上说,这两部新法凸显出菲律宾保护海洋资源的决心,也让菲律宾的国内法与国际法一致化,以提高政府的海洋治理能力,加强经济发展及国家安全。
一般认为,这两部法律是在菲中南海争议的长年刺激下成形。
菲律宾海洋区域法(Philippine Maritime Zones Act)是菲律宾第一部认可南海国际仲裁结果、以菲律宾宪法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国内法,界定菲国海事区域,并授予菲律宾可在这个范围内行使的法律权力。
根据新法,菲律宾海事区域的范围包括内海、群岛水域、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菲律宾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南海国际仲裁结果,使用海事区域的资源。
新法并规定,建造于菲律宾海事区域之内的人工岛,属于菲律宾政府;若专属经济区与其他国家重叠,则依国际法协商划界。
违反菲律宾海域法者,依现有法条惩处,或处以6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的行政罚款。
中国在南海兴建的人工岛之中,有数座就位于菲律宾专属经济区之内。
菲律宾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主张可独享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的资源,中国则援引历史依据主张拥有几乎整片南海,双方就南海权利长年以来存在争执。
另一方面,菲律宾群岛海道法(Philippine Archipelagic Sea Lanes Act)授权菲律宾总统依国家安全、航行安全、渔场保护与环境保护等考量,在菲律宾群岛水域指定海上航道,管理外国船舶及飞机的通行路线。
在群岛海道行使通行权的外国船舶及飞机,不得从事威胁菲律宾主权、领土完整以及政治独立的活动。此外,若在通行过程中对菲律宾或任何第3方造成财产损失,必须提出赔偿。
违反菲律宾群岛海道法者,将依现有法条惩处,如无现有法条可罚,则判处6个月又1天到2年又2个月的有期徒刑,或是120万美元罚款,或是以上两者。
这两道新法将在刊登于官方公报网站或主流报纸的15天后生效,中国预料会对这两道法律提出抗议。 其实马科斯可以更大胆一些把整个太平洋划入菲律宾https://assapp.flw.com.ph/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https://assapp.flw.com.ph/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https://assapp.flw.com.ph/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 你美爹都缩了,还那么不长眼主张领海,嗨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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