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贴RFID标签或储值金额不足 8月31日起驾驶者将被罚款
商报:自8月31日起,车辆未贴RFID标签或储值金额不足的驾驶者将被罚款。
道路收费监管委员会在声明中表示,该委员会与交通部和陆运署于8月1日签署了第 2024-001 号联合备忘录通函。
该备忘录明确规定,驾驶者有义务申请RFID标签等电子收费设备并将其安装在车辆上,并确保其帐户有足够的余额来支付通行费。
未贴上 RFID 标签并进入收费公路,首次违规将被罚款 1000披索,再次违规将被罚款 2000披索,后续违规将被罚款5000披索。
同时,如驾驶人士因余额不足以全额缴费并离开收费高速公路,首次违规将被罚款500披索,再违规罚款1000披索,后续违规罚款2500披索。
道路收费监管委员会表示,该备忘录希望改善收费站的交通流量,从而帮助驾驶者节省时间、金钱和资源。
道路收费监管委员会表示,没有RFID标签或没有足够储值金额的人占通过收费公路的车辆总数的9%。
道路收费监管委员会表示,其余 91% 的人都遵守规定,“并且常常因为犯错的驾驶者而遭遇极大的不便”。
煞笔,你们设备不好使的时候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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