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编辑部7 发表于 2024-8-11 11:17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坚持合规审慎经营,加强数据安全保护。财产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合作,应审慎选择合作对象。建立合作对象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程序,对合作对象进行充分评估和尽职调查,并实施名单制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质价相符、收益风险相匹配”原则与合作对象协商确定收费项目、标准和支付方式。维护经营独立性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互联网平台代理保险业务应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对于依托特定场景提供相关保障的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财产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循保险产品监管相关规定,科学评估特定场景风险状况,公平、合理制订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违反保险原理开发保险产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加强数据安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