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金租押注汽车金融乱象频出
出品|华博商业评论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政策。比如河南省对工业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按照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0%给予补贴。这一系列优惠政策为金融租赁行业带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
所谓金融租赁,是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请求,按双方合同约定,从指定卖家购买承租人指定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一定时期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
相比于传统的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是一种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的专业化金融工具,具有融资期限灵活、无需额外担保、可提供增值服务(包括维修、保养等)三大优势,适合设备更新的长周期、大规模资金支持的需求。
在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租赁已经成为设备投资中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不过由于金融租赁收益回收期较长,国内部分金融租赁更喜欢“短平快”业务,汽车租赁成为众多金租平台争相布局的领域之一,也涌现出了民生金租、狮桥、平安租赁等企业。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成立于2008年4月,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国内首批 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截至2023年末民生金租资产总额 1,913.22 亿元,是国内头部融资租赁公司之一,其业务覆盖飞机租赁、船舶租赁、车辆租赁、设备租赁等众多领域,不过车辆租赁是公司的主要创收来源。
据年报披露,民生金租2023年全年完成租赁业务投放 729.33 亿元,同比增长41.07%,创成立以来历史最高纪录;新增投放中,车辆零售与普惠金融业务占比达 73.82%,其中商用车、乘用车、工程机械业务共实现新增投放448亿元,同比增长 47%。
民生金租还提到,截至2023年末,公司车辆零售业务已累计为 90 余万个人和小微客户、120 余万台车辆提供近 1600 亿元购车支持。
根据监管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以车辆售后回租或其他形式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所以金租公司通常与中介机构合作推广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乱象频出。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相对比较复杂,这为中介机构“下套”提供了空间。据北京商报报道,不少消费者因自身资金需求寻求车抵贷,本想借此缓一时之急,却被诱导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说好的车抵贷款结果成了售后回租业务,伴随其中的还有各种好处费、中介费、GPS管理费和租金费,而扣款利息也远超宣传利率,甚至高出监管规定。
在黑猫投诉上,2023年9月25日,有位消费者投诉称,其于2022年9月通过易鑫车主服务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26.4万元,签完合同后才知道是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是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办理业务时易鑫业务员明确告知月息6厘-9厘,也就是26 .4万一年利息2万左右。然而,在车主还了10期,每期还10315,想提前归还本金,却被告知还有本金21万多,也就是说10个月26.4万产生利息5万左右,完全和之前业务员说的不符。为此,车主找到民生金租,但民生金租完全把责任推卸给易鑫集团。
另有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易鑫公司工作人员诱导下签下了民生金融租赁公司车辆抵押合同,并被骗取车辆绿本和身份证,在其明确表示取消贷款后,工作人员拒绝并强制下款,然后收取了管理费用。
业内人士认为,金租公司和一些中介平台在营销过程中采用误导手段诱骗消费者,不但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造成侵害,而且在整个融资租赁的过程中,除了合同内的租金还款外,额外附加的一系列的服务费、好处费等,也涉嫌违规展业,变相增加了承租人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6月,民生金租因“部分项目公司管理不合规”,被原天津银保监局罚款300万元;同年10月,民生金租再次因存在未按规定取得租赁物所有权证;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天津监管局处以罚款合计225万元。
面对金融租赁行业野蛮发展乱象,2023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回归以“融物”为核心的租赁经营模式,摒弃“类信贷”才能实现“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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