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高校规定课堂上禁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校方:若需要,可提前申请
4月15日,山东曲阜师大一学院课堂禁止使用电子产品,登上热搜引起网友热议。据曲阜师范大学官网消息,4月11日,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发布《关于课堂禁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学生在课堂上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
禁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规定。图/曲阜师范大学官网
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发布通知称,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消除手机等电子产品对课堂的不良影响,保持课堂清静,营造积极进取的学习氛围,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记者注意到,通知内容有,任何学生在管理学院课堂教学时间内(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应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关闭,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子产品。如有违反者,任课教师有权制止,并当场收缴,交给各班级辅导员。
此外,所有学生在管理学院教室内自习时,不得在自习教室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上网游戏、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等。如有违反,予以收缴。收缴的手机,由各班辅导员代为保管,于学期结束放假时返还学生本人。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记者还注意到,4月11日,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还发布了《管理学院学生考勤制度(试行)》《管理学院学生管理条例总则》,两则通知进一步规定,学生在管理学院课堂教学时间内(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应将手机静音并上交到手机袋,非必要禁止使用手机。
课前十分钟纪检部成员进行各班考勤检查,同步检查学生出勤和手机入袋情况,查课期间到达教室者视为迟到;未在相应座位者视为旷课。课前自觉上交手机,未交手机者视为旷课;课间可查阅手机信息,但不得取回手机,否则视为早退。禁止上交手机模型、非正常手机(无卡、不可开机)以及可正常使用的备用机,一经发现,予以没收,视为旷课,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对此,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工作人员表示,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学生在课堂上和自习时的学习态度、学习效率,也是对纪律的进一步严格要求,可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达到好的学习效果。被问及如果在特定的情况下,必须使用电子产品完成学习任务该如何处理。“如果有的课程必须使用电子产品辅助,可以提前向学院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以在课堂正常使用。”工作人员称。
另据冷暖视频报道,曲阜大学师范教务工作人员回应:学生课堂使用手机多数是刷视频小说,等于孙悟空进蟠桃园,这是全校规定,只要任课老师允许(做笔记),学生课堂上用电子产品不受限制。规定出台后课堂效率提高了。
来源丨九派新闻、冷暖视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责任编辑: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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