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交了4年,女儿被查出1型糖尿病,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
“这次保险公司输了!”江苏,男子给女儿买了一份终身重大疾病险,每年需要交 5000块钱,可是他连续交了 4年后,女儿被查出1型糖尿病,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而拒赔的理由让男子觉得很荒唐,于是男子怒告保险公司!(案例来源:九派新闻)张先生喜得千金,满心欢喜,对她呵护有加。而他经常接到保险电话,推荐他给孩子购买一份保险,这样孩子万一有个意外,也能有个保障。
张先生自己不舍得买,但对女儿却很舍得。在保险顾问的忽悠下,他给当时还只有 3 岁的女儿买了一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这份保险保额50 万,需要年交5000 元,连续交 20年!而前 4年都白交了,但张先生觉得无所谓,保险就是买一份保障,女儿安全不就是他最大的心愿吗!
可是好景不长,女儿突然被查出1型糖尿病,张先生感觉天都塌了。但医生说,只要及时医治是能控制的,只不过需要不少钱!
张先生听后庆幸自己给女儿买了保险,因为在投保的时候,他记得保险顾问跟他承诺过1型糖尿病在理赔范围内的!
但是张先生拿着保单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说张先生女儿目前的情况,不符合理赔!
“什么?为什么不能赔?我每年 5000 块钱是白交的吗?”张先生怒气冲冲地质问!
工作人员拿出保险条款,说:“你女儿虽然确诊为1型糖尿病,但需要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才属于重大疾病!1、糖尿病肾病2、糖尿病导致的视网膜病变 3、足趾坏疽进行足趾或下肢截断术。”
张先生听完更加愤怒,他说:“你们保险顾问在我投保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前说明?他根本没有详细给我解释过条款,只告诉我1型糖尿病可以理赔!”
但工作人员机械式地重复:“不好意思先生,我们理赔需要以条款为准,你这边确实不符合理赔的情况……”
张先生忍无可忍,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张先生提出,保险合同很复杂很厚,自己不可能逐一阅读。保险顾问有义务和责任在自己投保的时候,告知自己详细的投保范围,不能拿条款来拒绝赔偿。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导致另一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张先生支付保险金50万元。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我家亲属也是参保了重大疾病,过了七八年得了宫颈癌切片是原位癌,说是没发展就不给赔!保险公司当初也没确切说得这么细啊!多可啊!所以我告诉所有亲戚朋友不买商业保险了!
也有网友说,保险公司口碑太烂了!让你保险时承诺什么都赔,出事了找他一律不承认,还不如把钱存起来!
还有网友说,只需给50万就行了吗?为什么没有定格处罚?违法成本这么低吗?告赢了就给,告不赢就不给,保险公司偷着乐呢!
很多保险合同条款都是坑,咬文嚼字让人防不胜防,哪怕你侥幸符合赔偿条款,他们也懒得理你,让你打官司,很多人想起起诉繁琐的程序就望而却步!然后保险公司就不用理赔了,
但保险公司长期如此操作,就是自砸招牌!现在老百姓一听到保险就头大反感,保险公司真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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