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通过菲方所提决议案
世界日报:联合国(UN)大会通过了菲律宾和核心国家集团提出的一项决议,强调常设仲裁法院(PCA)在和平解决争端方面的作用。
该决议呼吁联合国成员国和下设组织应纪念常设仲裁法院成立125周年。
它还鼓励成员国利用常设仲裁法院的服务,因为这是对联合国促进国际和平和国际法发展的使命的补充。
外交部(DFA)对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表示了欢迎。
外交部长曼纳洛在声明中说:“本着1982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马尼拉宣言》的精神,这是菲律宾在维护国际秩序方面维护法治的又一贡献,反映了我们对和平解决争端的坚定不移的承诺。”
该部门感谢了122个共同提案国,特别是澳大利亚、埃及、危地马拉、匈牙利和泰国支持该决议并确保其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获得通过。
曼纳洛指出:“该决议的一致通过表明,各国确实看到了维护国际法规则和像常设仲裁法院这样可信赖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好处,通过外交、和平方式解决分歧,而不是通过武力或恐吓。”
常设仲裁法院是一个政府间组织,总部位于荷兰海牙,为国际社会提供各种争议解决服务。它是根据1899年与122个缔约方签订的条约创建的。
该法院管理着《联合国宪章》第三十三条建议的五种解决争端方法中的四种,即调查、调停、和解和仲裁。
菲律宾大使马拉亚目前担任常设仲裁法院行政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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