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将于6月2日在菲律宾生效
世界日报:贸工部(DTI)部长巴斯柯周四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6月2日在菲律宾生效。
他说,在4月3日政府向东盟秘书长交存批准书的60天后,菲律宾将执行RCEP下的关税承诺。
巴斯柯向小马科斯总统担任主席的国家经济和发展署(NEDA)委员会提交了菲律宾实施RCEP协定下的关税承诺的行政令(EO)。
他说,该行政长官会在近期或直至该新自贸协定于6月2日生效前签署该EO。
他在总统府吹风会上说,“一旦签发,该EO将成为海关发布海关执行令的基础,然后分发到所有港口,以便对来自RCEP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实施优惠关税。”
他说,该EO允许总统根据NEDA委员会的建议修改进口关税,包括必要的或适当的分类和其它进口限制的改变,以便开展和促进对外贸易。
他说,该EO将保持目前1,718项农业关税细目中的98.1%和8,102项工业关税细目中的82.7%的优惠关税。
他说,在保留当前税率的1,685项农业关税细目中,1,426项保持在零,而154项将保持各自最惠国(MFN)税率,并排除在任何形式的关税减让之外。
准备在RCEP第20年时,敏感和高敏感清单中约105个农业关税细目的税率将普遍低于MFN税率,但仍高于或与东盟+1税率相当。
巴斯柯说,“对于剩下的33个细目,这些是重要的33项,该EO将在生效后降低关税税率,或在15至20年内逐步降低关税。”他补充说,政府将审查这些关税细目,特别是不在菲律宾生产的农产品。
他敦促企业利用菲律宾也是签署国的这项新FTA。
他说,“我们将开始为企业建立援助中心,以便我们能够提供可能的援助,进一步帮助他们实施RCEP条款。”
参议院于2023年2月21日批准了RCEP,距离RCEP参与国于2020年11月结束谈判已有两年时间。菲律宾是15个国家中最后一个批准该协定的。
参与RCEP的国家是除退出协定的印度外的东盟10个成员国及其FTA伙伴国。
参与RCEP的东盟+1伙伴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日本和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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