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菲同胞请保护菲银行户头隐私,请勿随意出借租赁
上周,彩荣去中国城给老侨牛叔送两份House的title,无意间听到牛叔讲起来他们邻居档口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觉得值得引起注意和警惕,因此分享出来。阿坤和牛叔都在中国城开档口,做日用品批发,因为仓库离得近,基本每天都能见面聊天,这种档口,每个月的银行流水都是固定的,相对而言,只要是老一点的档口,他们在银行的流水和贷款授信额度都很稳定,银行也很看重这些中国城的老板们,基本都是当财神爷供着,每次去银行办事的时候都是全套VIP伺候。
因为经商需要资金周转,尤其是这种快消品,阿坤趁着圣诞旺季,多走了几批货,满心想着流水越来越多,可以去和银行的经理商量下,把贷款授信额度再上调个一千万啥的,结果没等他给银行经理发信息约着喝茶,熟络的银行经理给他打来了电话,还是火急火燎的那种。
银行经理告诉他,他的银行账号因为涉及到脏钱,被总行风控部门冻结了,需要他拿着对应银行流水的交易往来凭据,去银行解释清楚,要不然,不仅账号保不住,贷款批不了,而且被反洗钱委员会盯上的话,以后菲律宾的金融业,基本就彻底对他关闭了大门。
阿坤急忙带着会计,去总行风控部门,反复核对的结果,发现有几笔被执法部门标记为苦主赃款的钱,汇进了他的户头,事后询问家里亲戚,才是自己的侄子,说他的朋友要买套房,没有支票,因此和他侄子商量,存钱走下他们家的银行户头,当然给他侄子的好处也很丰厚,每过一次账,五千茶水奉上。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阿坤的银行户头,成了转移灰色资金的钱骡(Money Mule),刚好那段时间是圣诞前后,每天的账户过手资金巨量,阿坤也没有及时察觉,直到被执法部门按转账线索找到阿坤所在开户行,才东窗事发。
钱骡是银行业术语,指有意或无意地使用他或她的银行账户代表他人(通常是网络犯罪分子)进行转账的人。
欺诈者使用这些银行账户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或转移从受害者那里窃取的资金,用菠菜的术语说,就是收款卡或中间卡的角色。
通常,网络犯罪分子通过提供茶水费,或者有偿租赁银行账户,来得到一个相对干净的账户,以换取他们将从受害者那里诈骗或窃取的资金,通过这个钱骡账户,快速转移到另一个账户/加密货币/金融渠道,以逃避司法追责。
SO,一旦为此目的,出借银行账户,无论账户持有人是否主动参与网络犯罪,钱骡账户的持有者,最终将成为犯罪帮凶。
随着疫情的大流行和网络交易以及包括GCASH等电子钱包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与网络交易网络金融相关的网络欺诈以及电信钓鱼诈骗案件也不断激增,对应的,越来越多犯罪分子通过脸书,WHATSAPP群组等方式,公开有偿租赁银行账户,充当自己转移资金的钱骡。
据菲律宾网络安全方面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钱骡的租赁行情,大概是按笔来算,走一次账从1500-5000P不等。
脸书/whatsapp等群组里,随处可见的有偿租赁银行账户的广告,现在不仅是银行账户,贝宝(PAYPAL)账户,gcash账户都有明码标价的租赁,至于网络那头的租客,拿这些账户去干什么,才能给予如此丰厚的茶水费,自己想想就知道。
SO,进入2022年,一方面,是BDO,LANDBANK等多家银行的账户欺诈投诉,居高不下,在不断被曝光的欺诈案中,受害者的账户存款,被通过各类钱骡,转移到其他银行账户和购买加密数字货币的账户中。
另一方面,包括BDO,BPI,EASTWEST等知名银行在内的菲律宾多家银行,纷纷给自己的客户发邮件,提示用户不要和他人出借/租赁自己的银行账户,更不要用自己的银行账户,从不认识的人那里,接受款项。
东盛银行在给客户的一封信中说:“当有人提议向您支付佣金以简单地将钱转移或存入您的银行账户时,您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充当钱骡。”
该银行表示,违规者可能会面临长达七年的监禁和高达 300 万比索的罚款。
“为了安全起见,不要接受你不认识的人的钱,”EastWest 补充道。
根据NBI和CIDG的报告数据,从菲律宾而言,脏钱的主要来源,包括网上诈骗、人口贩运、贩毒、非法赌博等犯罪活动中获得的大笔资金等。
根据菲律宾反洗钱委员会 (AMLC) 的疫情金融犯罪分析,在疫情导致的封城隔离时期,有超过13000笔交易被标记为可疑转帐或钱骡账户,总估计价值近2亿比索。
面对不断上升的互联网金融犯罪态势,菲律宾众议院已批准了众议院法案 (HB) 10689,该法案旨在打击“网络钓鱼”、在线欺诈和其他形式的洗钱和网络金融犯罪。
HB 10689 的正式名称为“规范银行账户、电子钱包和其他金融账户使用的法案”,以替代之前的版本 HB 10141。
“我们希望杜特地总统将该提交的法案草案,以最快速度提交给参议院通过后,立即签署这项措施,以规范银行账户和电子钱包的使用,并考虑整合执法部门打击猖獗的非法金融行为,大规模进行破坏和令人发指的网络罪行,严重威胁着菲律宾民众的互联网使用安全。”提出该议案的议员维拉富尔特在上周末的新闻声明中说。
相比原法案,黑客攻击、网络钓鱼、使用“钱骡”和其他网络犯罪等行为,在新法案中,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拟通过的法律制裁包括:
对于确定证据的钱骡账户及账户所有人,将禁止开设各类银行账户或电子钱包,防止其存储通过非法活动获得的资金,以及使用虚假或被盗身份创建账户。
此外,罚款金额和监禁年限,也从原来的300万和七年上限,提升到500万罚款金额,如果罪行严重,最高可处以终身监禁。
疫情大流行为网络犯罪利用提供了新的机会,包括网络欺诈、虚拟犯罪和在线钓鱼。更糟糕的是,菲律宾的法律远远落后于互联网上犯罪分子的诈骗速度,截止目前,没有任何严厉的惩罚,可以阻止这些犯罪行为,我们要尽快扭转这一局面。”议员维拉富尔特解释说。
尽管该草案还未批准生效,但是大势所趋,对于在菲的同胞来说,除了座驾和爱人不能外借之外,现在,还得加上一条,自己的账户也不能外借(租),以免为人所乘,上了反洗钱委员会的黑名单,为自己的日后生活经商,平添无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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